卯时出发,天还没亮透。
    三十个人排成一列,沿著守捉北边的小路往黑石岭方向走。没有马,全靠两条腿,一人背一个包袱,装著乾粮、水囊和箭矢。
    李瘸子走不了路,是王大头和刘三儿轮流背的。
    两个大汉换著背一个瘸子翻山,这活儿不轻鬆。可陈瞻坚持要带他。三十个人里头,能在一百五十步外一箭射中人的,只有李瘸子一个。这一仗能不能打贏,便看他那一箭。
    “火长,俺自己能走……”李瘸子趴在王大头背上,脸涨得通红。
    “闭嘴,省点力气。”王大头喘著粗气,“到了地方,你便该出力了。”
    队伍拉得很长,走得很慢。
    野岭不是正经路,只有猎户踩出来的窄径,有的地方连径都没有,得手脚並用地爬。陈瞻走在队伍中间,不时回头看一眼后面的人。
    孙老六在前头带路,这老头腿脚不行,可认路是把好手。哪儿能下脚,哪儿有暗坑,他一眼便能看出来。
    走到半山腰的时候,出事了。
    一个叫狗剩的新兵脚下一滑,整个人往山坡下溜去。他嚇得张嘴要喊,旁边的刘三儿眼疾手快,一把捂住他的嘴,另一只手揪住他的后领子,硬生生把他拽了回来。
    “想死啊?”刘三儿压著嗓子骂,“喊一嗓子,咱们全得死在这儿!”
    狗剩嚇得脸都白了,浑身发抖,一个字都不敢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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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瞻走过去,看了一眼他的脚。脚腕子肿了,八成是崴了。
    “能走吗?”
    狗剩咬著牙点点头。
    “走不动便说。”陈瞻的声音很低,“別逞能,拖累大伙儿。”
    狗剩一瘸一拐地站起来,咬著根树枝继续走。陈瞻看著他的背影,没再说甚么。
    这便是新兵。练了七天,能站队列能跑步,可真上了战场,屁都不是。一个脚滑便嚇得要喊,喊出来便是全军覆没。边地打仗,死在敌人刀下的是少数,死在自己人蠢上的才是多数。
    走了大半天,太阳偏西的时候,队伍终於翻过了野岭。
    任遇吉带著三个斥候先摸过去探路,回来的时候脸色有些难看。
    “火长,马贼比咱们想的多。”
    陈瞻眉头皱起:“多少?”
    “营地里有二十七八个,可能还有几个在外头没回来。”任遇吉蹲下来,拿树枝在地上划拉,“营地在北坡的山坳里,进出只有一条路。他们在路口设了两道哨,明哨两个,暗哨一个,躲在草丛里,拉了根细绳拴著铃鐺,有人过去便会响。”
    “狗呢?”
    “有两条,拴在营地边上。”
    陈瞻盯著地上的图看了一会儿。
    比他想的要难。
    明哨好说,暗哨和狗才是麻烦。暗哨躲在暗处,不晓得具体位置,贸然摸过去肯定会触响铃鐺。狗更麻烦,那玩意儿鼻子灵,人还没靠近便能闻到味儿。
    “暗哨的位置能摸清吗?”
    “能。”任遇吉点点头,“俺盯了半个时辰,看见那廝出来撒了泡尿,位置俺记下了。”
    “狗呢?”
    “狗……”任遇吉顿了顿,“俺有办法。”
    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,打开来,里头是几块黑乎乎的肉乾。
    “拌了蒙汗药的。”他说,“餵狗的。”
    陈瞻看了他一眼,没问他从哪儿弄来的蒙汗药。
    这便是斥候的价值。旁人只晓得斥候是探路的,却不晓得一个好斥候能顶半支军。敌人多少、在哪儿、怎么布防、有甚么漏洞,这些情报便是胜负的关键。刘审礼派陈瞻来送死,连个像样的情报都不给,若不是有任遇吉,这三十个人便真成了瓮中之鱉。
    “今晚动手。”陈瞻站起身,“天黑之后,你先去解决暗哨和狗。”
    入夜,月色昏暗,云层很厚。
    这是个好天气。月亮不亮,不容易被发现。
    任遇吉带著一个叫猴子的斥候先摸过去了。猴子是这帮人里最瘦最小的,爬墙钻洞是把好手,让他去餵狗正合適。
    陈瞻带著其余的人在山坳外头等著,谁也不敢出声。
    时间一点一点过去,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。
    忽然,前头传来一声极轻的鸟叫。
    是任遇吉的信號,暗哨解决了。
    陈瞻挥挥手,队伍开始往前摸。
    三十个人弯著腰,猫著步子,儘量不发出声响。可还是有人踩断了枯枝,咔嚓一声,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。
    所有人都僵住了。
    陈瞻的心提到了嗓子眼,手按在刀柄上,死死盯著前方。
    一息,两息,三息。
    没有动静。
    马贼没发现。
    他鬆了口气,挥手示意继续前进。
    摸到营地边缘的时候,任遇吉已然在那儿等著了。他的手上、衣服上全是血,那是暗哨的血。猴子蹲在旁边,手里还攥著餵狗剩下的肉乾。
    “狗药翻了。”猴子压著嗓子说,“两条都躺下了。”
    陈瞻点点头,抬头看向营地。
    借著篝火的光,他能看见营地里的情况。十几顶帐篷,二十来个人,大部分已然睡了,只有七八个还围著篝火喝酒。
    篝火旁边坐著一个穿皮袄的壮汉,身量比旁人高出一头,说话的时候旁人都听著,应该是头目。
    “李瘸子。”
    “在。”
    “看见那个穿皮袄的没有?”
    “看见了。”
    “能射中吗?”
    李瘸子眯著眼睛看了一会儿,没有立刻回答。
    “一百三十步,有点远。”他说,“火光晃眼,风向也不太对。俺只能保证射中,不能保证射死。”
    陈瞻沉默了一下。
    “射中便行。”
    李瘸子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,把弓架在膝盖上,搭上箭。王大头蹲在他身边,用身子替他挡风。
    弓拉开了。
    李瘸子眯著眼睛,瞄了很久。他的手很稳,可陈瞻能看见他额头上渗出的汗珠。一百三十步,火光晃眼,风向不定,这一箭不好射。
    嗖——
    箭射出去了。
    篝火旁边,那个穿皮袄的壮汉忽然身子一歪,捂住了肩膀。箭没射中要害,射偏了,钉在他的左肩上。
    “有埋伏!”
    壮汉暴喝一声,翻身就地一滚,躲到了一顶帐篷后面。他的反应快得惊人,中了一箭还能这么利索地动弹,绝不是普通的马贼。
    “放箭!”
    赵老卒一声令下,七八支箭射进了营地。可马贼的反应也很快,篝火旁的几个人四散躲开,只有两个躲得慢的被射中了。
    “冲!”
    陈瞻拔出刀,第一个衝进了营地。
    刘三儿带著近战的那帮人跟在后面,嗷嗷叫著往里冲。
    可马贼没有乱。
    那个穿皮袄的壮汉虽然中了一箭,可还能指挥。他躲在帐篷后头,扯著嗓子喊:“別慌!都他娘的別慌!抄傢伙,跟他们拼了!”
    帐篷里衝出来七八个人,手里提著刀枪,迎著陈瞻他们便杀过来。
    这帮马贼不是善茬。他们在黑石岭盘踞了好几年,杀人越货是家常便饭,一个个都是亡命徒。被偷袭虽然慌了一下,可缓过神来之后,凶性也上来了——边地的马贼跟中原的山贼不一样,中原的山贼大多是活不下去的农户,拿刀的手还在抖;边地的马贼却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,杀人跟杀鸡一样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    陈瞻迎面撞上一个光膀子的马贼,那廝抡著把鬼头刀劈过来,带著一股子狠劲。陈瞻侧身躲开,顺势一刀捅过去,捅在那廝的肋下。那廝闷哼一声,却没倒,反手一刀朝陈瞻脖子抹来。
    陈瞻往后一仰,刀锋擦著他的下巴过去,割破了一层皮。他来不及多想,抬脚踹在那廝的膝盖上,那廝踉蹌了一下,陈瞻趁机又补了一刀,这回捅进了他的肚子。
    那廝终於倒下了,可陈瞻的手也在发抖。
    他杀过人,可没有跟人这么面对面地廝杀过。那种血溅在脸上的感觉,那种刀捅进肉里的阻滯感,让他的胃一阵翻涌。
    没时间噁心。
    又一个马贼衝过来了。
    战斗比陈瞻想的要惨烈得多。
    马贼有二十七八个,虽然被偷袭打了个措手不及,可反应过来之后,战斗力一点不弱。尤其是那个穿皮袄的头目,中了一箭还能砍翻两个人,最后是刘三儿带著三个人一起上,才把他按住剁了。
    刘三儿自己也挨了一刀,从肩膀划到后背,血流了一地,可他愣是没吭一声,咬著牙把那头目的脑袋砍下来了。
    战斗持续了小半个时辰。
    最后的结果是:马贼死了十五个,伤了六个,跑了四个,剩下的投降了。
    己方死了两个,伤了七个。
    死的两个,一个是那个崴了脚的狗剩,他衝进去的时候被一个马贼一刀砍在脖子上,当场便没气了。另一个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,陈瞻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,是被流矢射中了咽喉。
    陈瞻站在营地中间,看著地上的尸体,一时说不出话来。
    狗剩的眼睛还睁著,死不瞑目的样子。他才十六岁,来守捉还不到三个月,连家都没回过。
    “火长。”康进通走过来,声音沙哑,“该走了。跑了四个,不晓得会不会搬救兵。”
    陈瞻点点头。
    “把人头割了,能带走的都带走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可手还在抖,“给狗剩和……那个……”
    “叫老吴。”康进通说。
    “给狗剩和老吴裹上,带回去。”陈瞻深吸一口气,“不能把他们扔在这儿。”
    带尸体回去,这是规矩,也是收人心。活人看著呢——跟著陈火长打仗,死了也能回家,不会被扔在荒山野岭餵狼。这份交情,比甚么赏银都管用。
    第三天傍晚,陈瞻带著人回到了守捉。
    校场上,十五颗人头摆成一排,血淋淋的。两具用草蓆裹著的尸体放在旁边,那是狗剩和老吴。
    守捉里的人全都围过来看热闹。
    “十五颗人头?”
    “娘的,陈火长把马贼窝给端了?”
    “他那一火不是一帮歪瓜裂枣吗?”
    议论声嗡嗡的,像一群苍蝇。可看见那两具尸体的时候,声音渐渐小了。
    打了胜仗,可也死了人。
    这才是真正的仗。不是话本里头那种一刀一个、杀得痛快淋漓的仗,而是血肉模糊、死人无数的仗。每一颗人头底下都压著一条命,有的是敌人的命,有的是自己人的命,谁也分不清哪条命更值钱。
    刘审礼站在正堂门口,脸色阴沉。
    他本来以为陈瞻会死在黑石岭,便算不死,也得折损大半。可这小子不光回来了,还带回来十五颗人头,只死了两个人。
    范雎当年入秦,也是这般命硬。越是打压,越是往上窜。
    这种人,不能留。
    “陈火长。”他的声音冷冰冰的,“本守捉派你去清剿,你倒是能耐。”
    陈瞻上前一步,抱拳道:“回守捉使,末將奉命清剿黑石岭马贼,斩首十五级,俘获三人,缴获战马十二匹。己方阵亡二人,伤七人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指了指那两具尸体。
    “这两个弟兄,是为守捉死的。末將斗胆,请守捉使给他们一个抚恤。”
    刘审礼的眼睛眯了起来。
    这小子,是在將他的军。
    当著全守捉的面,他要是不给抚恤,那便是寒了所有人的心。可要是给了……这功劳便坐实了。
    陈瞻晓得刘审礼的难处,他便是要让他难受。你派我去送死,我偏不死;你想抹掉我的功劳,我偏要当眾討赏。这不是逞能,是算计——刘审礼不敢不给,给了便是认了这一仗的功劳,往后再想动陈瞻,便得掂量掂量。
    “自然要给。”刘审礼皮笑肉不笑地说,“阵亡將士,按例抚恤。”
    “谢守捉使。”
    陈瞻抱拳告退,转身往营房走。
    走到半路,刘三儿追上来,肩膀上的伤还裹著布,血渗出来把布都染红了。
    “火长。”他的声音有些闷,“狗剩那小子……俺没护住他。”
    陈瞻停下脚步。
    “不怪你。”
    “俺明明便在他旁边……”
    “战场上的事,谁也说不准。”陈瞻转过身,看著他,“你杀了马贼头目,这一仗你是首功。”
    刘三儿张了张嘴,想说甚么,最后甚么都没说出来。
    陈瞻拍了拍他的肩膀,没拍伤的那边。
    “去把伤处理一下。別落了病根。”
    当天晚上,陈瞻一个人坐在营房门口,对著两坛酒。
    一坛敬狗剩,一坛敬老吴。
    他把酒洒在地上,看著酒液渗进泥土里。
    三十个人出去,二十八个人回来。
    这是他第一次带兵打仗,第一次有人死在他的命令下。狗剩那小子才十六岁,崴了脚还咬著牙跟著走,结果第一个衝进去,第一个死。
    他甚至没来得及记住那小子长甚么样。
    康进通走过来,在他旁边坐下。
    “想甚么呢?”
    “想狗剩。”陈瞻的声音有些哑,“想老吴。”
    “打仗哪有不死人的。”康进通嘆了口气,“你阿爷当年带兵,头一仗死了十一个,他躲在帐篷里哭了一宿。”
    陈瞻愣了一下。
    “某阿爷……哭过?”
    “哭过。”康进通看著远处的夜空,“后来便不哭了。不是不难受,是哭不出来了。”
    两人沉默了一会儿。
    陈敬安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。头一回死人,躲起来哭;后来死得多了,便不哭了,只是把那些名字记在心里,等到有朝一日,给他们立个碑,烧几炷香。可陈敬安没等到那一天便死了,那些名字也跟著他一起埋进了土里。陈瞻如今走的是同一条路,他不晓得自己能走多远,但他晓得一件事——该记的名字,他会记著。
    “火长。”康进通忽然开口,“你做得很好。三十个歪瓜裂枣,端了黑石岭的马贼窝,只死了两个。换成別人带,能活著回来一半便不错了。”
    陈瞻没有说话。
    他晓得康进通说的是实话。可那两个死掉的人,还是像石头一样压在他心里。
    “往后还会死人的。”康进通站起身,“当將军的,得习惯这个。”
    他拍了拍陈瞻的肩膀,转身走了。
    陈瞻坐在原地,看著地上那两滩酒渍,很久没有动弹。
    狗剩,老吴。
    某记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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