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昂无声无息地从另一侧的阴影里走了出来,脸上依旧罩著那个头套,看不清表情。
    他走到戈登身边,动作嫻熟地检查了一下戈登的身体——拍了拍他的肩膀,捏了捏他的胳膊,甚至还掀开戈登的风衣下摆,確认他的身体有没有被哪个该死的跳弹或者霰弹钢珠打穿。
    李昂確认了,他没有中弹,只是有些脱力。
    然后,他看了一眼地上那挺还在冒著腾腾热气、散发著刺鼻硝烟味的m60,枪管在燃烧的汽车火光映照下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暗红色。
    他又看了一眼戈登那张极致疲惫、疯狂过后空虚、肾上腺素退潮后茫然的脸,以及……一丝復仇完成后、病態满足感的脸。
    “感觉怎么样?”他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,像是在询问一件刚刚测试完性能的工具——比如一把刚砸碎了几颗顽石的铁锤——的使用体验。
    戈登没有回答,他甚至没有力气回答。
    喉咙干得像撒哈拉沙漠,每一次呼吸都带著浓烈的火药味和血腥味。
    他只是转过头,用一种空洞的眼神,看向巷子深处,“老乔伊当铺”的方向。
    那里的灯光已经彻底熄灭,只剩下无尽的、如同死亡本身一般的黑暗,像一个张开的、等待吞噬所有光线和希望的巨口。
    老乔伊,那个胆小怕事了一辈子的可怜虫,就消失在那片黑暗里了。
    李昂朝那个明显被洗劫过的店铺方向看了过去,沉默了片刻,大概明白髮生了啥。
    死了个老头。
    他的內心毫无波澜,为了点狗屁情报,把自己这条老命搭进去了。
    他不是没见过死人。前世在华尔街,那些穿著阿玛尼的人模狗样的混蛋为了几万美金就能让人“意外”坠楼或者“心臟病突发”。
    这个时代?更他妈不值钱。
    连总统都能在大街上被人像打兔子一样爆了头,电视上那帮穿著漂亮衣服的傻逼还在假惺惺地掉眼泪,底下的人?该喝酒喝酒,该操妞操妞,地球照样转。
    至於那个死个在阴沟里討生活的老犹太?
    谁他妈在乎?
    最多在第二天的报纸角落里占个火柴盒大小的位置,標题可能是“布鲁克林发生抢劫谋杀案”,连个名字都不会有。
    他根本不在乎一个死掉的、对自己而言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也没有任何交集的老头。
    死人是不会欠税的,这是真理。
    死人也不会提供情报,除非你他妈的会通灵术。
    所以,为一个对自己“资產负债表”没有任何贡献的损耗品浪费时间?操,那不是他李昂的风格。
    时间就是金钱,金钱就是积分,积分就是能买来更多m60的硬通货。
    但是……
    他瞥了一眼旁边还在喘粗气、眼神空洞的戈登。
    这条刚捡回来的、还算有点用的老狗,似乎对那个死老头有点感情。
    操了,真麻烦。
    李昂心里骂了一句。
    他需要安抚一下。
    至少,表面上得做做样子。毕竟,戈登这把刀看起来还挺锋利,不能让他现在就这么碎掉。
    於是李昂伸出手,在那还在微微颤抖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。
    “至少。”他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多了一丝……人味,“你替他报了仇。用七磅六十二盎司的子弹,把那些杂种轰成了渣。”
    “別他妈像个娘们一样站在这里哭丧。清理一下。”李昂言简意賅,將戈登从短暂的失神和对过去的、毫无意义的缅怀中拉回了残酷的现实。
    他弯腰,像捡起一个普通的工具箱一样,轻鬆地——戈登发誓他看到的是“轻鬆地”,就像捡起一根羽毛——捡起那把至少几十斤重、枪管还在散发著灼人热浪的m60和那条打空了的、同样滚烫的金属弹链,动作麻利得不像话,仿佛完全无视了那足以让普通人搬动都得齜牙咧嘴的重量。
    然后,在戈登几乎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的注视下,他將其重新塞回他那件看起来平平无奇、甚至有些单薄的黑色长风衣底下。
    操!那件风衣他妈的到底是什么做的?!里面是连接著一个该死的军火库吗?!还是说这傢伙根本就不是人?!是个穿著风衣的外星人?!
    戈登脑子里再次闪过这个荒诞而恐怖的念头,並且越来越觉得这他妈的可能就是真相。
    然后,李昂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新的、同样加装了银白色消音器的m1911弹匣,啪嗒一声,塞进还在发愣的戈登手里。
    弹匣冰冷的触感让戈登打了个激灵。
    “换上。”他的声音这次换上了命令口吻,“把现场弄得像那么回事。记住,是『剃刀』马洛內带人袭击当铺,遭遇了不明身份人员,或许是『长鉤帮』那帮爱尔兰杂种寻仇?或许是他妈的分赃不均內訌?谁在乎?”
    “总之他们发生了激烈火併,全部死亡。而你,”他指了指戈登那张沾满污秽的脸,“只是一个路过、听到枪声后勇敢报警的热心市民。明白吗?”
    李昂再次拍了拍戈登的肩膀,那力道不大,却像一股冰冷的电流,强行注入戈登麻木的神经,让他稍微镇定了一些。
    “动作快点,条子快来了。我在街角的车里等你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再次像一个融入黑暗的影子,没有发出一丝声音,无声无息地消失不见,仿佛从未出现过。
    留下戈登一个人,站在这个如同地狱屠宰场般的小巷里,手里紧紧握著冰冷的弹匣,耳边是越来越近、越来越刺耳、如同催命符般的警笛声。
    戈登看著手里崭新的弹匣——上面甚至连一丝划痕都没有,和他自己那把老伙计简直是两个时代的產物。
    他又看了看远处街道上已经隱约可见的、红蓝交替闪烁的、如同无数双魔鬼眼睛般窥视著这片罪恶之地的警灯。
    最后,他深深地看了一眼那如同修罗场般的小巷:两辆还在熊熊燃烧、散发出浓烈焦臭味的汽车残骸;满地如同垃圾般散落的黄铜弹壳、碎玻璃和无法辨认的组织碎片;墙壁上那些触目惊心的弹孔和如同抽象画般喷溅状的血跡;以及……那辆被打成废铁、还在冒著缕缕黑烟的轿车后面……那个蜷缩成一团、像一滩被丟弃的烂肉一样、一动不动的……杂种。
    他知道,从他扣动m60扳机的那一刻起,他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    他不再是詹姆斯·戈登,那个曾经试图维护狗屁正义、结果却被体制像垃圾一样丟出来的fbi探员。
    他现在……是李昂·陈的……一把锤子。
    一把沾满了血、火药和復仇火焰的……危险的锤子。
    妈的,就这样吧。
    至少……感觉还不赖。
    比喝那该死的“老乌鸦”强多了。
    那种烧穿喉咙的感觉,比不上刚才扣动扳机时那股席捲全身的狂暴快感。
    他熟练地给自己的老伙计m1911卸下空弹匣,换上李昂给的新弹匣——手感真他妈顺滑。
    拉动套筒,將一颗冰冷的.45口径子弹送入枪膛,发出清脆悦耳的“咔嚓”声。
    这声音,比他妈的任何教堂钟声都更能安抚他此刻狂躁的灵魂。
    男人就没几个人不爱枪的,尤其是戈登这样,长期玩枪的。
    这玩意儿有时候比毒品还上癮。
    然后,他一步一步地,朝著那辆还在冒著黑烟、散发著烤肉焦臭味的废车走去。
    他的脚步不再踉蹌,酒精戒断带来的颤抖似乎也被那场狂暴的杀戮彻底驱散了。
    他的眼神恢復了属於fbi精英探员的冰冷和专注,像一条终於挣脱了所有束缚、准备开始狩猎的饿狼。
    车后的阴影里,马洛內居然还没死透。
    这杂种的命真他妈硬。
    他蜷缩在地上,浑身是血,一条腿完全不见了,显然是被m60的子弹撕掉了。
    他抬起头,看到戈登走近,那双原本冰冷的眼睛里第一次露出了纯粹的恐惧然后……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——求饶?咒骂?威胁?
    为什么这个刚才还像条死狗一样的条子,突然就变成了手持战爭机器的杀神。
    但戈登没兴趣听。
    他只是面无表情地抬起枪口,对准了那堆还在蠕动的……需要被彻底清理乾净的垃圾。
    “噗。”
    消音器发出的声音很轻,像一个嘆息。
    马洛內的脑袋猛地向后一仰,眉心多了一个小小的、不断冒著血沫的黑洞。
    这下次,他彻底凉了。
    搞定。
    戈登將手枪揣进兜里,然后开始了他的“专业”清理工作。
    他不是李昂那种专业户,给人擦屁股不是他擅长的,但他毕竟干了十几年的fbi,知道怎么把一个烂摊子弄得更烂,更像那么回事。
    他先是捡起地上马洛內掉落的那把m1911,又从另一个被打成两截的尸体旁捡起一把泵动式霰弹枪,那玩意儿居然没被打坏,质量真他妈好。
    他用从马洛內尸体上顺手摸来的手帕,上面还带著血,擦掉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,然后把这两把枪分別塞回马洛內和他那个被打爆油箱的手下的手里,还故意调整了一下他们的姿势,让他们看起来像是死於激烈的交火。
    接著,他把自己那把老旧的韦伯利左轮掏了出来,犹豫了一下。
    这把枪……妈的,留著还是个念想……但念想能挡子弹吗?
    狗屁。
    他最终还是把这把充满岁月痕跡的老枪,连同那几颗可怜的子弹,一起扔进了那辆还在燃烧的汽车残骸里。
    火焰瞬间將其吞噬,很快就会烧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。
    他快速检查了一下现场,確认没有留下明显属於自己的痕跡——m60的弹壳?
    操,7.62毫米的北约弹,跟这帮杂碎用的.45 acp和12號鹿弹完全不一样,留在这里就是自找麻烦。
    但刚才那阵仗,弹壳飞得到处都是……管他呢,就算条子发现了又怎么样?
    他们难道会相信是一个被革职的前fbi探员,拿著一挺军用机枪,在这里搞了一场大屠杀?
    他们只会觉得是哪个军火贩子或者其他更狠的帮派在这里火併。这座城市每天都在发生比这更离谱的狗屁倒灶的事情。
    最后,戈登走到那个被他第一个干掉的、拎著袋子的倒霉蛋尸体旁。
    袋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,在火光和雨水的映照下闪著微光。
    戈登蹲下身,看著那些属於老乔伊的可怜遗物——几枚磨损的金戒指,一条断掉的珍珠项炼,还有那叠被血浸透的、面额小得可怜的钞票……
    他沉默了片刻,最终只是捡起了那个染血的信封,里面装著老乔伊的证件或照片,揣进了自己的口袋。
    其他的,他没有动。
    人死了,钱还有什么用?
    留给那些即將到来的、同样贪婪的条子们当“辛苦费”吧。
    警笛声已经近在咫尺,红蓝光芒將整条小巷映照得如同一个诡异的舞台。
    戈登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整理了一下自己那件破烂不堪、沾满了污秽的风衣。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和血跡,让自己看起来更狼狈、更惊恐一些。
    他知道,表演要开始了。
    第一辆nypd的巡逻车呼啸而至,一个急剎,车尖啸著停在了巷口,红蓝警灯疯狂旋转,將周围逐渐围拢过来的,惊恐围观的人群的脸映照得如同鬼魅。
    车上跳下来两个年轻的巡警,看到眼前这如同地狱般的景象——燃烧的汽车、满地的尸体和碎肉、空气中瀰漫的浓烈血腥与焦臭味——脸都白了,其中一个当场就弯下腰,扶著车门把早餐吐了出来。
    “我的上帝……这里他妈的发生了什么?!”
    “快!呼叫支援!重案组!妈的,把验尸官也叫来!这里死了……一、二、三……操!死了一堆人!”
    戈登適时地、踉踉蹌蹌地从巷子深处的阴影里走了出来,高举著双手,脸上带著惊恐和茫然。
    “警官!警官!感谢上帝你们来了!刚才……刚才这里……枪战!好多枪!他们……他们像是在打仗!”
    带队的警官很快也赶到了。
    戈登认识——多诺万警司,第18分局的老油条,肚子比怀孕八个月的女人还大,嘴里永远叼著一支快要熄灭、散发著廉价菸草味的雪茄,眼神浑浊,脸上写满了对这个操蛋世界的厌倦。
    多诺万看到戈登,显然也愣了一下,眉头一皱。
    “戈登?操!你怎么会在这里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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