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越者最大的优势便是对於歷史进程和诸多能臣良將的预知和掌握。
    与之相对,往往不可避免的会干一件事,那就是招收能人。
    刘璋自然也不例外。毕竟这是现实需求。
    那些谋士也便罢了。
    但凡刘璋有些印象的,出身都不简单,便是县令之职都未必被他们看在眼里。
    以刘璋现在的身份,即便背靠刘焉,都打动不了他们分毫。
    可武將却有不少出身草莽。
    虽然有些诸如关羽、赵云这般因为种种原因神出鬼没,而搜寻不到的。
    有些像是张飞等本就是豪强出身,能自称“颇有家资”,而且一出手就是几百乡勇,不甚愿拋家舍业千里任职的。
    但还是有一些出身不高,愿意担任曹掾之职的。
    即便益州於他们而言较为偏远,但刘璋背后却也有著刘焉这位九卿站台,可称得上是未来可期。
    他们自然愿意搏一搏前程。
    毕竟乱世未临,似是他们这般出身不高的草莽,哪怕身怀绝技,也是难以出头,终究需要有识之士赏识。
    於是,刘璋麾下便多了马腾、乐进、于禁、徐晃四將。
    其中,于禁几乎是纯白丁出身,否则也不会从黄巾起义一直混到曹老板领兗州牧,才勉强混了个都伯之职。
    乐进、徐晃倒勉强在地方宗族有点名气,但连小豪强都算不上。
    稍微有点背景的也就马腾了。
    可马腾虽说是伏波將军之后马援,但和刘备这位中山靖王之后的情况差不多,没能沾上太多的光。
    其父马平也就是个兰干县尉,而且后面还丟了官,流落陇西,家贫无妻,只能娶羌女为妻。
    在刘璋找到马腾时,马腾已经是远近闻名的“樵夫”了。
    靠著从彰山砍伐木材背到城里去卖来养活自己,这起点,比刘皇叔还悽惨。
    招揽到这些人后,刘璋觉得自己简直强得可怕。
    马腾一家及五子良將的含金量,懂的都懂。
    能从曹老板麾下杀出重围的外姓將领,定然不简单。
    能把曹老板杀的割须弃袍的,更是狠角色。
    再加上歷史上自己麾下原本的阵容,刘璋一时间膨胀的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和曹老板拼一拼。
    受限於官职限制,这四將表面只能暂时担任诸曹曹掾之职,实际上干著的却是屯长的活。
    说他们对於县尉之职没有想法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。四人隨便抽出一个也够麴义喝一壶的了。
    更別提还有个高顺在一旁镇著。
    作为揍过曹刘,能让吕布知忠不用,甚至感到忌惮的人物,高顺也不简单。
    一枝独秀自然难免居功自傲,甚至有功高盖主之念。
    但若是身边猛虎环伺,稍有不慎便会被挤下去,自是不会有所他念。
    “这是高顺,字孝父,与你同为本县县尉。”
    刘璋將身侧的高顺介绍道。
    “高顺,见过麴县尉。”高顺淡淡道。
    麴义看著高顺,目光微眯,常年边境廝杀的铁血气势瞬间显露。
    高顺却是依旧神色漠然。
    从某种程度上,高顺和麴义像是一种人。
    同样的沉默寡言,同样的孤傲於世。
    不过不同於麴义的睥睨一切,高顺展现的更多是不卑不亢的漠视,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,他只做好自己的事。
    刘璋也没有被麴义的气势影响分毫,见二人有些將遇良材的意思,淡淡一笑。
    就这样,捲起来!
    不竞爭哪来的动力。某黑心老板已经掌握了些许用人之道。
    “孝父是并州军出身,伯勇是凉州军出身,你们平日刚好可以切磋切磋。”
    “校场里的这些士卒便是孝父练出来的,伯勇不妨指点指点。”
    麴义看著几个步卒方阵,沉声道:“列阵尚可,只是不知实战如何。”
    高顺闻言,目光扫过麴义挑衅的眼神,隨即转向校场一侧的卒伍,声音依旧平淡无波:“既如此,便请麴县尉指点一二。”
    “一什出列。”
    话音方落,校场边十名身著皂色號服的士卒迅速走出列队,个个站姿如松,双手按在腰间环首刀上,虽面带青涩,眼底却透著股不服输的劲。
    这什士卒並非军中最强者,却也是经受过近半年训练的老兵了。
    半年来每日寅时便起,扎马步、练劈砍、排阵型,从未有过半日懈怠。
    麴义扫了那十名新兵一眼,嘴角勾起抹不易察觉的弧度,右手一抬。
    自己带来的十名亲卫同样列队。
    这些人皆是他在武威郡带了三年的老兵,袖口挽起,露出小臂上纵横交错的伤疤,手上的老茧厚得能磨破皮革,光是往那一站,便自带股沙场廝杀的凶气。
    王二攥著刀柄,眼神里满是不屑,低声对李狗嘀咕:“就这些毛头小子,咱一只手都能收拾了。”
    刘璋抬手示意,校场边缘的士卒立刻搬来两排木盾,在中间隔出丈许宽的空地,算作战场。
    两支队伍各自换上演练用的装备。
    “点到即止,不可重伤。”刘璋道。
    虽然是较量,但些许轻伤都是难免的,否则没有效果。即便是伤筋动骨都是寻常,但只要不出现重伤就行,专门的军医已经在一旁候著了。
    刘璋话音方落,高顺派出的一什什长沉声道:“结丙阵。”
    高顺训练的兵卒,以伍什为单位,也是有著简易的军阵的,便於在局部战场中取得优势。
    面对相对凶悍、具体情况不明的敌人,什长第一时间作出了判断,採取相对稳妥的守阵
    十名新兵闻声而动,瞬间排成两列横队,前三人身前架起木盾,中间四人手持环首刀准备扑杀,后三人手持长矛,矛尖斜指地面,动作齐整得仿佛演练过千百遍。
    由於是內部临时的小型演练,所以弓弩没有被配备其中,否则中间四人此时应该持弩才是。
    麴义见状,眼中闪过一丝讶异。
    只这一瞬间,他就意识到这些士卒不简单。
    麴义麾下的老兵眼中闪过一丝警惕,但王二还是怒喝道:“破阵,速战速决!”
    这么快的结阵速度,只能说明对方训练的不错。具体打起来如何,不可能只看这些“花架子”,尤其是在人少的情况下。
    阵势摆的惊天动地、打起来一触即溃的对手他们也不是没见过。
    话音方落,负责试探的李狗已率先冲了出去,手中环首刀劈向最左侧的木盾。
    “嘭”的一声闷响,木盾只是裂开些许细纹,巨大的反震力让他手臂微酸。
    这盾还真结实!
    还好没用全力。
    不等他抽刀,身后已刺来两支长矛,直指他肋下。
    新兵眼神虽有些慌乱,惊讶於他的攻势凶猛,但手却稳得很,显然是已经训练出本能了。
    李狗忙侧身躲闪,腰间却被另一支长矛扫中,踉蹌著退了两步
    心中顿时怒骂。
    靠!姓赵那混蛋坑老子!
    这是他们一群民兵能二打一的水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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