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门关外,风沙漫天。
    常遇春骑在马上,脸色黑得像个锅底。
    “人呢?”
    他吼了一嗓子,声震四野。
    “咱的先锋呢?”
    “两万大军!就算是被狼叼走了,也得给老子留几根骨头吧!”
    “三天了!整整三天了!”
    常遇春气得直哆嗦,手里的马鞭都快被他捏断了。
    这可是打仗啊!
    那是两万先锋军,是整个北伐大军的眼睛和獠牙。
    现在眼睛瞎了,獠牙没了。
    他这十万中军主力,就像是个没头苍蝇,只能在这荒原上乾瞪眼。
    “报——”
    一个满身是土的斥候,从前方狂奔而来,滚鞍落马。
    “大將军!找到了!找到秦王的踪跡了!”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常遇春急问。
    “在……在八百里外!”
    “啥?!”
    常遇春差点没从马上掉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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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八百里?你是说他三天跑了八百里?他是骑了风火轮吗?”
    “回大將军……”
    斥候咽了口唾沫,一脸的不可思议。
    “秦王殿下出了关,就把所有的锅碗瓢盆、帐篷輜重,全给扔了!”
    “他说……那是累赘。”
    “一人三马,换马不换人,除了喝水几乎不停车。”
    “而且……他压根就没走那一成不变的行军路线。”
    “他专挑那种没路的地方走,翻山越岭,甚至蹚过了两条河!”
    “咱们的斥候根本追不上啊!”
    常遇春听傻了。
    蓝玉在一旁也是目瞪口呆。
    “扔了輜重?”
    “那他们吃什么?喝什么?”
    “这要是断了粮,这两万人不就成了饿死鬼了?”
    斥候苦笑一声。
    “秦王留话说……”
    “他说……咱们是去抢粮的,不是去野炊的。”
    “缺啥,就找韃子要。”
    “要是韃子不给,那就把韃子杀了吃肉。”
    常遇春:“……”
    蓝玉:“……”
    这他娘的……
    这是正规军吗?
    这分明是一群饿极了的疯狼啊!
    “疯子!彻头彻尾的疯子!”
    常遇春一巴掌拍在大腿上,也不知道是气还是赞。
    “这小子,这是要学霍去病啊!”
    “千里奔袭,直插心臟!”
    “他是想一口气跑到王保保的屁股后面去!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草原深处,八百里外。
    一支黑色的骑兵,如同幽灵一般,在夜色中穿行。
    没有火把,没有喧譁。
    只有沉闷的马蹄声,像是死神的脚步。
    朱樉骑在乌云马上,脸上带著防风沙的面巾,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。
    他开启了【封狼居胥】光环。
    全军速度+30%,耐力+50%。
    这两万玄甲军(其中大部分是精选出来的罪军骑兵),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,不知疲倦。
    他们身上只带著武器和几天的乾粮(系统行军粮丸)。
    轻装简行,快如闪电。
    “殿下,前面有个部落。”
    独眼龙策马靠过来,压低声音说道。
    “看规模,是个中型部落,约莫有三千人。”
    “咱们的乾粮,差不多快见底了。”
    朱樉勒住马,看了一眼那个沉浸在睡梦中的部落。
    几顶白色的毡房散落在草地上,还有不少牛羊在圈里安详地睡觉。
    “三千人?”
    朱樉舔了舔嘴唇。
    “够咱们吃一顿好的了。”
    “传令。”
    “不留活口。”
    “抢光,烧光,杀光。”
    “动作要快,半个时辰內解决战斗。”
    “別让这帮韃子把消息传出去。”
    “是!”
    独眼龙眼中凶光一闪。
    两万骑兵,瞬间散开,像是一张巨大的黑网,朝著那个部落罩了下去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那个部落的首领,还在做著美梦。
    梦里,他正抱著刚抢来的汉人女子喝著美酒。
    突然。
    “轰隆隆……”
    一阵闷雷般的声音把他惊醒了。
    “打雷了?”
    他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。
    还没等他反应过来。
    “啊!!!”
    一声悽厉的惨叫,划破了夜空。
    紧接著,喊杀声震天。
    首领连衣服都来不及穿,提著把弯刀衝出帐篷。
    然后。
    他就看到了一幕让他魂飞魄散的景象。
    无数黑色的骑兵,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魔鬼。
    挥舞著长刀,在部落里肆意砍杀。
    那些平日里凶悍的族人,在这些魔鬼面前,就像是待宰的羔羊。
    根本没有还手之力。
    往往还没明白怎么回事,脑袋就已经搬家了。
    “敌袭!敌袭!”
    首领绝望地嘶吼著。
    可是没人听得见。
    他的声音被淹没在马蹄声和惨叫声中。
    “噗嗤!”
    一桿长矛,从他背后刺入,把他像串糖葫芦一样挑了起来。
    朱樉骑著马,从他身边慢悠悠地经过。
    手里提著一只刚烤好的羊腿,那是从某个火堆旁顺来的。
    “谢了。”
    “这羊肉,挺嫩。”
    朱樉咬了一口,满嘴流油。
    半个时辰。
    真的只用了半个时辰。
    这个三千人的部落,就彻底消失了。
    除了满地的尸体和还在燃烧的帐篷,什么都没剩下。
    牛羊被宰了,就地烤熟带走。
    马匹被换了,原本跑累了的战马被杀掉吃肉,换上精力充沛的新马。
    甚至连那些铁锅、水壶,都被玄甲军顺手牵羊带走了。
    蝗虫过境。
    寸草不生。
    “走!”
    朱樉吃完最后一口肉,把骨头一扔。
    “下一个目標。”
    “臚朐河。”
    “那是王保保的粮仓。”
    “咱们去把他家的米缸给砸了!”
    “吼!”
    两万大军,吃饱喝足,再次化作黑色的洪流,消失在夜色中。
    只留下那个死寂的部落废墟,证明著他们曾经来过。
    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战法。
    不讲章法,不讲补给。
    完全靠抢。
    以战养战,以杀止杀。
    这种战法,让北元的斥候根本摸不著头脑。
    他们的探马只能看到一个个被屠灭的部落,却根本找不到这支明军的主力在哪儿。
    因为他们太快了。
    快得不像是人。
    王保保在大营里,看著那些送来的情报,眉头皱成了死疙瘩。
    “这只老鼠……”
    “到底想干什么?”
    “他难道真的想靠这两万人,就把我的后方给搅个天翻地覆?”
    他不知道。
    这只“老鼠”的目標,比他想像的还要大。
    还要疯狂。
    臚朐河。
    那里屯积著北元大军半年的粮草。
    如果那里被烧了。
    那这十几万北元铁骑,就真的要喝西北风了。
    而此时。
    朱樉正带著他的“狼群”,距离那个致命的心臟。
    只剩下不到两百里。
    死神。
    已经举起了镰刀。
    臚朐河畔。
    这里是漠北的一块宝地,水草丰美,离王保保的大营也不远,正是囤粮的好地方。
    一座座白色的毡帐绵延数里,里面堆满了从各个部落徵集来的粮食、风乾肉,还有从西域运来的美酒。
    守將是个蒙古汉子,叫巴特尔,正坐在帐篷里,手里捧著个银碗,喝得醉醺醺的。
    “来!喝!”
    “这仗打得真没劲,明军那帮软蛋,还在那儿磨磨蹭蹭的。”
    “等大將军把他们围住了,咱们就能去抢汉人的婆娘了!”
    巴特尔打了个酒嗝,眯著眼,仿佛已经看到了那美好的未来。
    周围的几个千户也都跟著起鬨,一个个喝得面红耳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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