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手脚麻利把野鸡装另一个麻袋里,拎起来沉甸甸的,足有二十多斤。
    加上那小半麻袋珍贵药材,这一趟的收穫远超预期。
    药材可以卖钱,野鸡嘛......留两只自己打牙祭,剩下的三只也可以拿到镇上换钱。
    清水镇上有几家饭店专门收这些山里的野味,价格比家禽贵不少。
    李二狗心里盘算著,把两个麻袋口扎紧,甩到肩上,掂了掂分量,脸上露出满意笑容。
    这趟没白来,不仅有药材,还有野味,解决温饱之余,还能攒下点本钱。
    他记好进来的路径,顺著暗河,游回清水河边。
    一路上避开几处可能有人的地方,悄无声息回到自家小院。
    这个点大部分村民都下地干活,村里人少。
    正好可以这时候出去,把收穫的东西卖了。
    李二狗看著院里那辆锈跡斑斑的二八大槓,心里五味杂陈。
    这破车还是父亲年轻时买的,凤凰牌,当年在村里也算稀罕物。
    父母去世后,家里值点钱的东西都被大伯李福贵搜刮一空,就剩这辆老掉牙的自行车,因为实在太旧,才没被看上。
    “老伙计,没想到最后是你陪著我。”李二狗拍了拍沾满灰尘的车座,检查了一下。
    链条虽然锈了,但上了煤油还能转动,轮胎有点瘪,打打气应该能骑。
    车筐早就烂没了,后座架子倒是结实。
    他把两个麻袋绑在后座上,一袋药材,一袋野鸡,沉甸甸的。
    又进屋翻找,从床底下摸出个破旧的打气筒,给前后胎都打足了气。
    试著蹬了两圈,除了嘎吱嘎吱响得厉害,骑起来倒还稳当。
    “成,就你了。”李二狗跨上自行车,顺著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,往镇上去。
    清水村离镇上不远,骑车也就十来分钟。
    路上偶尔遇到村里人,见李二狗骑著破车,驮著鼓鼓囊囊的麻袋,都好奇打量。
    “二狗,干啥去啊?”有人招呼。
    李二狗咧著嘴,露出招牌式的傻笑,“玩......玩去......”
    脚下蹬得飞快,一溜烟就过去了。
    留下村民在后面摇头嘀咕,“这傻子,又不知道捡了啥破烂当宝贝。”
    到了镇上,李二狗没急著去卖东西,先骑著车在几条主街转了一圈,观察行情。
    镇子不大,就一条主街热闹些,两旁开著杂货铺、饭馆、药店,还有个小集市。
    集市上多是附近村民摆摊卖菜卖鸡蛋,也有收山货的贩子蹲在路边。
    李二狗注意到街尾有家“回春堂”药店,门面不小,看著挺气派。
    他蹬过去,停在门口不远处,先把装著野鸡的麻袋解下来,放在车边,只提著那半袋药材走了进去。
    药店里瀰漫著一股混合的药香,柜檯后坐著个戴老花镜的乾瘦老头,正在拨拉算盘。
    旁边还有个年轻伙计在整理药材。
    见有人进来,伙计抬头看了一眼,见是个穿著汗衫大裤衩、土里土气的年轻人,也没太在意,“买药?”
    李二狗摇摇头,把麻袋放到柜檯上,“卖药。”
    老头闻言,放下算盘,推了推眼镜,慢悠悠走过来,“哦?卖药?我看看。”
    他解开麻袋口,伸手拨拉了几下里面的药材。
    当看清里面的东西时,老头眼神微微一凝,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。
    他拿起那株重楼,在手里掂了掂,又凑到鼻子前闻了闻,摇摇头,“嗯,重楼,品相一般,年头嘛......也就十来年吧,药力有限。”
    接著又扒拉出那棵野山参,捏著参须看了看,“参是野参,不过长得太小,须子也不算长,顶多二三十年,不值什么钱。”
    然后是紫背天葵、黄连......老头一一评点,话里话外都是“年份不足”、“品相普通”、“药效一般”。
    最后,他把麻袋口一拢,捋著鬍子,摆出一副勉强收下的样子,“小伙子,这些药材呢,虽然都不算上品,但胜在是野生的。这样吧,我回春堂向来公道,看你挖来也不容易,给你......三百块钱,全收了。怎么样?”
    三百块?
    李二狗心里冷笑。
    这老东西,真当自己是傻子呢?
    他这些药材,別说那株至少五十年的重楼和七八十年的野山参,就是那一片紫背天葵,年份够足,拿出去卖,光是这一样也不止三百吧?
    三百,真特么敢开价。
    李二狗明白,清水镇太小,这些做生意的全靠坑人,还是去城里卖吧。
    他二话不说,收起东西就走。
    老头见他要走,连忙起身喊,“哎,小伙子,別急嘛,价钱好商量......四百,四百五!五百!最高五百了!”
    李二狗头也不回,扛起麻袋走出回春堂。
    “呸,不识货的土包子。”老头见他走远,悻悻啐了一口,又坐回柜檯后。
    李二狗推著车,心里盘算。
    镇上就这一家像样的药店,別的都是小诊所,更收不了好药材。
    看来镇上是指望不上了,得去县城。
    县城离这儿三十多里地,骑车得一个多钟头。
    不过为了卖个好价钱,跑一趟也值。
    他蹬上车,先把野鸡买了。
    那玩意不值钱,不会被坑多少,镇上几家饭店应该能收。
    李二狗推著车,在镇上转了一圈,找到一家门面最大的饭店。
    清水人家。
    看招牌挺气派,就把车停在门口,拎著麻袋走进去。
    今天背集,还没到饭点,店里冷清清,一个客人都没有。
    倒是大厅靠里的一张圆桌旁坐著五六个人,桌上摆著几个菜和几瓶啤酒,有男有女,好几个穿著白色的厨师服,正边吃边聊。
    很显然,这应该是饭店员工聚餐。
    李二狗一进门,目光就被其中一个人牢牢吸住了。
    那是一个女人。
    她侧对著门口坐著,一头浓密乌黑的大波浪捲髮,松鬆散散披在肩上,身上穿的不是厨师服,而是一件酒红色的紧身连衣裙,布料柔软贴身,將她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。
    裙子领口开得恰到好处,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,裙摆刚过膝盖,下面是一双踩著细高跟凉鞋的修长小腿。
    即便坐著,那凹凸有致的曲线也足以让任何男人移不开眼,肩颈线条优美,腰肢纤细得不盈一握,胸前的饱满几乎要挣脱衣料的束缚,比柳香莲的丰腴多了几分成熟的风情万种,又比白玉兰的青涩多了致命的诱惑。
    李二狗看得眼都直了,心里突地一跳,一股热流直往脑子窜。
    玛德,这女人......要是能跟她修炼一回红尘同修诀,那滋味,那修为增长,怕不是要上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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