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尔斯跟卡尔走到一旁,期待地看著卡尔,结果卡尔半天没有吭声。
    米尔斯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,摊了摊手说道:“你想讲什么?讲啊!”
    卡尔忽然摆了摆手说道:“算了,我看没有那个必要了,本来也是一些废话,但你的眼神我很喜欢,你知道你现在的眼神让我想到什么吗?”
    “嗯?”
    “像是你刚刚进入军队的时候,充满了希望。”
    米尔斯拍了他一下,失笑道:“法克,不要讲这话好吗?我实在受不了,太肉麻了。”
    卡尔也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帮我在你的新老板面前美言几句,好吗?到时候我退役的时候说不定就找你报到去了。”
    卡尔就是开个玩笑,结果米尔斯认真地说道:“说真的,队长,如果你有一天要退役,真的可以来找我,他会改变你以往的生活,带给你完全不一样的人生。”
    “你也知道,我退役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在这里已经感受不到快乐了,只剩下疲惫和麻木,虽然退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是,但跟著他,我的新老板,真的不一样。他是个天才,又是个疯子!”
    卡尔心里惊讶米尔斯对林歌的评价这么高,看著他兴高采烈的样子,他忽然说道:“你还在为当年那件事耿耿於怀吗?”
    米尔斯愣了一下,却是摇头道:“有时候会想起来,但没有太多仇恨了,我们公司这两天来了个和我当初处境差不多的傢伙,他比我强,看透了事情的本质。”
    “我们这些人的牺牲不过是掌权者的游戏罢了,我要恨也不会恨遥控,下达命令的是五角大楼,我知道的。”
    米尔斯又拍了拍卡尔的肩膀:“认真考虑我的建议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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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米尔斯说完,转身上了银河,卡尔看著他的背影,也不禁摇著头感到惊讶。
    他还记得上次见到他的时候,他恨不得泡在酒水里,颓废墮落的不成人样,这才过去多久,就变成了现在这样?
    那个绰號叫小丑的华夏人,看来不仅仅是像传闻那般只有枪法厉害。
    六点钟的时候,银河准时起飞了。
    林歌看著玻璃窗外,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,除了这架银河之外,还有许多美利坚经典的飞机停在附近。
    f-22猛禽。
    f-35闪电 ii。
    b-2“幽灵”轰炸机。
    这些都算是美军最先进的战斗机了。
    好看確实好看。
    但不如歼-35(微笑)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老傢伙也在服役。
    oh-58“奇欧瓦”侦查直升机。
    a1-10“疣猪”攻击机。
    看的林歌是眼花繚乱,真想上去坐一坐。
    但银河很快就起飞了。
    亨德森说的都是假的。
    这飞机好睡个屁,噪音大的一批,无论是风噪还是音噪,跟要穿过林歌的耳膜一样吵。
    他知道今天是一段长途旅程,即便是军用运输机,要飞到南非,也起码要十个小时往上。
    所以昨晚他还特地熬了夜,为的就是今天在飞机上能困点好睡觉。
    现在看来还是挺难的,这让他想到了去埃尔帕索的时候坐的那个小型客机,当时还觉得那个噪音大,跟这个运输机一比,简直就是摇篮曲。
    一段失重感之后,c-5银河开始平稳飞行。
    林歌看了一眼其他人,果然是他比不了的。
    米尔斯和亨德森两个没心没肺的和上次也差不多,已经半躺在座位上开始打鼾了。
    爱丽丝戴著耳机看书。
    波尔克在玩手机。
    林歌伸直脖子看了一眼。
    好傢伙,消消乐!
    林歌打了个哈欠,他很困,但就是睡不著。
    这时,他眼前忽然出现了一本书。
    爱丽丝头都没抬,依旧看著书,一只手把书递到他脸前。
    人和人之间还是有区別的,林歌不知道爱丽丝看的什么书,但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就知道肯定是正经书籍。
    不像对面那个美国大兵,手里拿著一本《阁楼》杂誌看的津津有味。
    《阁楼》,是全世界最知名的殿堂级成人杂誌之一,销量曾超越《花花公子》杂誌达一倍有余。
    嗯,亨德森这吊毛就经常看《花花公子》,搞得现在林歌都有点不敢跟他握手了。
    林歌接过爱丽丝手里的书,看了一眼,封面就写著义大利文……不是,姐们儿,你是觉得哥们儿看得懂义大利文吗?
    林歌默默说了一句:“我现在读不进去书。”
    结果这时,对面那哥们儿对林歌发出了一起看杂誌的邀约。
    林歌屁顛屁顛地走过去一起欣赏,时不时发出“嘿嘿嘿”的笑声。
    爱丽丝鄙视地看了林歌一眼,后槽牙都要咬碎了……
    也不知道为啥,看了会儿黄书后,林歌竟然觉得困意来袭,闭上眼睛之后很快就睡著了。
    並且这一觉睡得很香,等林歌再醒来的时候,还是被爱丽丝叫起来的。
    爱丽丝一脚踹向林歌的小腿,因为睡姿的关係,林歌差点摔了个狗吃屎,直接惊醒。
    “什么!?有敌人吗?!我在哪?!”
    波尔克看著林歌笑了笑说道:“老板,我们到了。”
    “到哪了?”
    爱丽丝把他的包包扔过去。
    “布隆泉。”
    这时,c-5的后舱门慢慢打开。
    外面已经是晚上了。
    林歌看了一眼时间,晚上七点钟,也就是说大概飞了十一个钟头。
    有美军士兵催促他们。
    “赶快下去,我们马上就又要起飞了!”
    眾人纷纷拎上了大包小包下了飞机。
    也没有走机场的验票安检流程,直接就出了机场。
    外面车水马龙,还挺热闹。
    其实给林歌的印象,布隆泉的基建还是不错的,虽然高楼不多,但房子还真不少。
    另外就是……
    为什么这个城市晚上这么多绿色的灯光啊?
    远处一片街区被几个大绿灯照的绿油油的……还怪渗人的。
    几人出来后,立马有各种拉客的黑人上前拉客,讲的都是英语。
    据林歌所知,南非主要讲的语言是英语和阿非利卡语,讲英语在这里基本沟通没有问题。
    几人不耐烦地把那些拉客的人挤开,不断地拒绝。
    但这时。
    爱丽丝忽然掏出手枪,指著一个年轻的黑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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