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灰色的天空撒著雪花,周遭荒芜的雪地顷刻间便成了灰色。
    维恩?兰卡斯特勒住韁绳,胯下的北地马喷著粗重的白雾,蹄子在冻土上轻轻刨动。
    据怀表显示,现在是17时21分。
    北边的天短,才不到晚上五点半,太阳就落山了。
    维恩眯起眼望去——前方依然是无边无际的苍白。
    “就地扎营。”
    他的声音在呼啸的风中显得微弱,但身旁的骑士罗纳德还是很快点头,到后方布置任务。
    前方侦查队的骑士莱特也勒马返回。
    很快,这支不到三十人的队伍在背风处停下,开始机械似的执行这五天来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:卸货、栓马、铲雪、搭帐篷。
    维恩没有下马,只是静静望著。
    一周前,作为双非大学哲学毕业生的维恩,在送外卖的路上被大运送走。
    於是,他穿越到了拜伦王国,成为了公爵的第七个儿子。
    从一位无父无母的骑手,成为了大贵族的子嗣,维恩觉得自己简直撞了大运。
    那时,他坐在暖炉薰香的书房里,和某个美丽的金髮少女调情,指尖划过对方微红的脸颊。
    那时,他最大的烦恼,不过是父亲又训斥他行事风流没出息,给家族丟了脸面。
    然后,大哥利奥死了。
    死在响应王国號召、前往北境作为开拓男爵助王国稳定边疆的路上。
    对此,公爵只是嘆了口气,对他说:“利奥没了。
    你去。”
    没有询问,没有解释,甚至没有多看这个儿子一眼。
    或许在他眼里,“风流的维恩”只是比“烟枪利奥”强上一点的废物。
    於是,维恩就成了“开拓男爵维恩”,带著1000金幣,两名骑士,十五名骑兵,几车粮食,就踏上了这条不归路。
    他想活下去,所以没有选择乘坐马车,而是骑著马、有意识地开始锻炼自己。
    从骑手变成骑手,也算是回归本行。
    营地很快成型:三顶帐篷呈三角分布,中央篝火燃起,驱散了一小圈黑暗。
    负责伙食的老兵汉克往铁锅里扔著干肉和硬豆角,汤汁翻滚的咕嘟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。
    “维恩大人,汤好了。”
    罗纳德端著一木碗走过来,对著维恩露著笑容。
    “大人”二字他说的很彆扭,因为他和莱特,都是维恩的童伴——孩时的僕从。
    原主维恩虽然不务正业,没什么本事还老喜欢沾花惹草,但却不是个有贵族架子的人。
    他对女人一视同仁、不看出身——只看感觉和身材。
    同样,他对男人也一视同仁,身边亲近的同龄人都被他提拔为了骑士——借著在贵族训练营需要可靠陪练的名义。
    也正因如此,在维恩即將前往北境、明知其九死一生的情况下,罗纳德和莱特还是主动向公爵表明想要跟隨护送他的决心。
    维恩接过热汤,抿了一口。
    不烫,带著咸腥的肉味,不好吃。
    他小口喝著,目光扫过围坐在火堆旁的眾人——两名骑士,罗纳德和莱特,实力不错也可以依赖;十五名眼神麻木的徵召骑兵,勉强算是好手,只是大多对未来充满绝望。
    维恩听到过他们的交流,他们中除了像是汉克这种依旧保持乐观的老兵,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不过是自己这个花花公子的陪葬品。
    要不是两位年轻骑士带队的缘故,恐怕队伍里已经有人偷拿金幣跑路了。
    “兄弟,早点休息。”
    维恩喝完,把碗递迴去,转身钻进自己的帐篷。
    帐內比外面好不了多少,毡布挡得住风,却挡不住无孔不入的寒意。
    他脱下冰冷的外甲,裹紧毛毯,在铺了兽皮的垫褥上蜷缩起来。
    “不出意外,明天就可以在北境昆图公爵的款待下好好歇上一夜了……
    到时候,就又有香喷喷的烤鸡和北地海鲜吃了——甚至可能会比南边更新鲜!”
    维恩抽了抽鼻子,从简入奢他只用了一夜適应,但这五天他却一直是在焦虑和艰难的赶路中度过的。
    一路上,他们不仅吃的不好、受著冻,还遇到过两次狼群的袭击——还好骑兵队伍专业,不然公爵又得再派一个兄弟来北境了。
    帐篷外,风声悽厉如泣,篝火的光透过毡布缝隙,在帐內投出摇晃不定的的暗斑。
    整个帐篷里,只剩维恩掌心那块像是书一样的印记、泛著极淡的银泽。
    这是在他穿越之时才在掌心出现的印记。
    只是,穿越一周以来,它一直没有什么反应。
    维恩闭上眼,疲惫感和睡意顷刻间包裹住了他。
    就在他即將沉入黑暗的剎那——
    掌心骤然滚烫!
    “嘶——”
    维恩猛地睁眼,倒抽一口冷气。
    他的耳边出现“哗哗”的翻书声,视野里也出现了银色的画面。
    【?亚瑟歷324年,八月二十一日。
    北境的天真冷啊!你紧紧裹著毛毯,想著如果再暖和一点就能睡得更舒服了。
    掠夺者们来了,你闻到了烧焦声。
    你睡熟了。
    你的二哥、克劳斯子爵很满意。】
    文字在视野中持续了三秒,隨即书页一样的虚影收拢,重新缩回掌心,变回那个银色的印记。
    维恩坐起了身子。
    帐外,风声依旧。
    汉克在哼著不成调的老歌,某个徵召兵在打鼾,马匹偶尔喷鼻——一切如常。
    但他的背后已被冷汗浸透。
    克劳斯是他的二哥,也是兰卡斯特公爵最看重的几个继承人之一。
    那个总是笑眯眯的、喜欢拍他肩膀说“小弟又长高了”的二哥。
    那个在父亲面前温文尔雅、在母亲膝下乖巧贴心的二哥。
    那个……在大哥利奥死后,第一时间接管了大哥名下三处庄园的二哥。
    “可恶……为什么要赶尽杀绝啊……我明明不想跟你们爭继承权——只想当个閒散王爷啊……”
    维恩已经明白了现在的情况——不只是公爵老爹把他当做了弃子、不只是危险的北境要把他吞掉、就连其他已经有了足够金钱地位的兄弟姐妹,也想要置他於死地!
    他不想死,好不容易多活一次,他有著一笔钱、一块领地、不俗的出身、忠诚的部下,甚至现在还有了能够预知危险的金手指……
    维恩咬紧了牙,眼睛看向了床边的铁剑。
    他穿好甲冑,走出了帐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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