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课以后路放就去了趟超市,电磁炉炒瓢都买了。
    他手里实在拿不下那么多东西,於是跑了两趟,第二回去买了一箱泡麵和一打碳酸饮料。
    当天晚上他就美美地享受了一顿,泡麵加碳酸饮料,轻鬆简单,爽得不得了。
    要爽就爽个彻底,他这一天电脑都没有打开,小说一个字也没有码,晚上去“时间的沙”小酒馆兼职的时候,他连笔记本电脑都没有带。
    反正小说审校还没有过呢,而且他又不是日更连载,著急码字干什么?
    赚钱是很重要,但人有钱的时候,活著不就是为了摸鱼吗?
    和昨天一样,晚上八点钟,路放准时卡点去了小酒馆的时候,小酒馆的门是开著的。
    老板孔顺说到做到,把酒吧里的舞台收拾出来了,新换了话筒,边角里摆上了几样乐器,都是崭新的。
    这傢伙,竟然为了一场聚会,特地买了这么多乐器来。
    他还说自己是什么穷兄弟,果然是骗鬼呢!
    “叮叮咚咚——”
    琴声在昏暗的小酒馆里迴荡,孔顺坐在一架电子琴前面,弹奏著音乐,听不出好听还是不好听,但起码挺顺耳的。
    这傢伙今天没有穿著西装,上半身是休閒卫衣、腿上套的是阔腿裤,一个人手指弹得陶醉,根本没注意路放进来。
    直到他弹完了一曲,才注意到路放已经坐在了吧檯里面,笑了笑,说:“好久没弹,有点生疏,献丑了。”
    路放道:“哪里,老板你弹得挺好,真没想到你竟然还会弹琴,真是多才多艺啊!”
    孔顺缅怀道:“我们那会儿组乐队,我就是键盘手来著,这电子琴我怎么可能不会弹?
    “那会儿我是键盘手、杜庄是吉他手、梁晓东是鼓手、申宇飞是贝斯手、罗彬是主唱,还在学校里演出过好几回来著。
    “刚刚我弹的这个,就是我们当初自己编的一首歌,我弹的是电子琴部分。怎么样,水平不错吧?”
    路放连连点头。
    老板的水平怎么可能差了?
    出了这个门或许另有评价,但在这小酒馆里,出手大方的老板就是自己的神!
    “唉……”
    孔顺嘆息一声,道,“没想到学校里的人都太没有欣赏水平,我们键盘吉他架子鼓贝斯都玩得那么好,可风头却全让罗彬抢走了。
    “妈的!想起来就不爽!”
    他骂骂咧咧的,嘴上说著不爽,可眼睛里满是缅怀,又道,“我原本是想弄台钢琴,让罗彬那龟孙子一个人表演的。
    “可看见电子琴,还是忍不住,就没买钢琴,买了架电子琴回来。”
    路放安慰自己的金主道:“老板何必这么纠结?这是你的青春,惦记青春,不比惦记他罗彬强?何必对他那么在意?”
    “有道理!”
    孔顺深以为然地点点头,“老弟你说的有道理啊,你这么说,我就觉得舒服多了?
    “老弟你会不会玩乐器?会的话,等下个月一號结束了,这电子琴给你。
    “至于吉他贝斯架子鼓,得看我那哥几个想不想要,不想要的话你也都拿走。”
    路放不得不再次赞道:“老板大气!”有钱就是任性,这么多新买的乐器,对他而言竟然都是一次性用品,转头就送自己了。
    自己刚刚的头没白点!
    自己不了解这个世界二手乐器的行情,不知道这些乐器能卖多少钱?
    孔顺见路放只顾著说“老板大气”,以为路放是默认了他自己会乐器,当下道:“来你也玩玩?电子琴还是吉他?”
    路放確实是会乐器的,而且电子琴吉他架子鼓都会,是当初特意为了装逼学的。
    而今听孔顺这么一说,他当即装逼之心又起,长久不碰,手指也觉得有些痒了,当下过去拎起吉他,简单调试了一下。
    孔顺准备的吉他有两把,一把电吉他,一把木吉他。
    路放拎起来的是木吉他,简单的检查调试过后,发现孔顺早已把这些乐器都调试过了,所以他不需要再多调,就立刻能开始演奏。
    “噔噔噔噔……”
    手指扫弦,吉他声起——
    “噔噔蹬蹬噔~噔噔噔噔蹬蹬~”
    只是简单的几个音符,就仿佛已经把人推进了缓缓敘述而出的故事里。
    孔顺愣了一下,不由的认真起来,看著路放的手指在木吉他的指板上跳动,琴弦颤动间,吉他声已把他带入了慵懒迷离、充满迷幻色彩的听觉世界里。
    能不迷幻么?
    这是《加州旅馆》的开头solo,路放当初为了装逼,练这段solo练了好久,还有尾音的那段电吉他,他也是会的。
    如今因为前世记忆的金手指,他对於已掌握的东西,知识瞬间融会贯通,弹奏起来,技巧已然嫻熟到了极点。
    用滑音製造著迷幻而空灵的声调,用推弦推进著慵懒而沧桑的忧伤,他自己也渐渐沉迷其中。
    这曾经世界里的solo,忽然间於他而言已不只是前世今生装逼的利器,更是回忆起悠悠过往时,那充满无尽悵惘的宣泄。
    孔顺听得不由微微张开了嘴巴发愣,两只眼睛只顾著盯著路放的手看,和路放一样,都根本没有注意小酒馆的门被人打开,有人走了进来。
    进来的还是个熟客——路放的熟客,学姐夏知微。
    她今晚来这里没打算喝酒,只想跟路放问一问昨天的歌在哪里能听到。
    她只是想顺顺利利的入眠而已,並不是酗酒。
    因此昨天发现那首歌的旋律能让她渐渐放鬆下来,进入睡眠以后,她就想试试不去把自己喝得微醺,听歌睡觉。
    她其实並不喜欢喝酒。
    可没有想到,今天一进酒馆,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副场景。
    听著飘入耳朵的吉他旋律,夏知微一时间有些捨不得打扰,静静地找了个卡座坐下。
    她听著旋律看著台上,觉得这一刻的路放比坐在吧檯后面“噼里啪啦”敲键盘的时候更像个小说家。
    这个学弟好像在用吉他讲述一个迷离忧伤如梦似幻的故事。
    而孔顺就是他的听眾,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听著,已经完全被故事所吸引,沉浸了进去。
    自己也同样如此。
    路放最后一个推弦收尾,音符在余韵中微颤,小酒馆里突然变得安静至极,空气都仿佛凝固了。
    孔顺和夏知微依旧沉浸其中,久久难以出来。
    良久以后,孔顺才长长地吁了口气,讚嘆说道:“妈的,老弟你有这本事,还追求什么文学梦?搞音乐他不香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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