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旭给宋思思打电话,今天诊所关门,放她一天假。
    拿著一柄採药的小镰刀,李旭坐公交车去汤山。
    路上,他想到了赫赫有名的响水贡米。
    响水贡米被称为『中华第一稻』,米中极品。
    味道非常的好。
    为什么?
    就是因为其生长的地方,因地壳运动和火山喷发形成了大面积的玄武岩地貌,经过数千年,腐殖土堆积在石板上,形成了肥沃的黑土。
    响水贡米生长在万年熔岩台地上,享受著黑色腐殖土壤的滋养,纯净镜泊湖水的灌溉,呼吸著原始森林的新鲜空气。
    观如羊脂美玉,品味甘醇柔韧。
    自唐代以来,响水贡米呈歷朝贡米,跨越千年,而成为米中传奇。
    所以,对於植物来说,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。
    很多中药材之所以珍贵,就是生长的环境的原因。
    同样是人参,野外的人参和人工种植的人参,用现代仪器分析,它们成份是一样的。
    但是,它们的药效不一样。
    中药材,就是这么神奇。
    一个小时后。
    李旭下车。
    一眼就看到汤山。
    山不高,从远处看就是一个鼓包。
    不过,因为周围儘是河滩乱石,路不好走,也没有人烟。
    显得非常荒凉。
    李旭根据情报中的方向,走向东北处。
    荒草丛生,偶尔能听见几声鸟鸣。
    山脚下的土壤呈深褐色,摸上去有种特殊的颗粒感,像是掺杂了细碎的矿石。
    “就是这里了。“
    李旭来到汤山山下东北方位。
    开始寻找野生大米。
    很快,他在一处向阳的坡地上发现了一片野生糙米——稻秆稀疏地生长在杂草间,高度只有半米左右,稻穗短小,穀粒外壳粗糙呈褐色,与普通稻田里金灿灿的水稻截然不同。
    “这卖相……有点寒酸啊。“
    李旭蹲下身,摘下一粒糙米,剥开外壳。
    米粒呈淡黄色,质地坚硬,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和矿物质特有的金属气息。
    他拿出採药镰刀,小心地收割了一片稻穗。
    全都装进携带的袋子里。
    稻穀不多,拢共也就三十多斤的样子,但情报既然说它有效,总得试试。
    李旭没有急著离开。
    又在周围逛了逛。
    没有发现別的野生大米。
    但是,却发现了一些工程机械。
    它们孤零零的竖在山上。
    也没有人看管。
    还有一些垃圾。
    看样子有工人在这里施工,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。
    “不会要开发吧~”
    李旭忧心忡忡。
    他还打算在这里种植一些品种较好的水稻呢。
    如果开发的话,他的计划就要落空。
    “算了,暂时不想那么多。”
    扛著稻穀,坐车回到诊所。
    把野生糙米放下。
    然后去隔壁街专门卖农业机械的地方,花1660块钱买了一台小型稻穀脱壳机。
    再次回到院子。
    先把稻穀从稻穗上碾下来。
    然后把带壳的稻穀放到脱壳机里,通电。
    嗡嗡嗡~
    机器运转。
    稻壳被剥离。
    出来一粒粒灰白色的大米。
    看上去很糙。
    李旭深表怀疑。
    能好吃吗?
    他抓了一把,放到电饭煲里,煮了一碗粥。
    粥煮好后,米粒依然硬挺,汤色浑浊。
    李旭舀了一勺送入口中——
    “咳!“
    他差点吐出来。
    这米又糙又硬,嚼起来像在吃沙子,还带著一股苦涩的矿物质味道,別说和“响水贡米“比了,连最便宜的陈米都不如!
    “怎么会这样?“
    李旭皱著眉头。
    响水贡米生长在石板上,据说味道极美。
    为什么这些大米味道这么差?
    难道是品种的问题?
    思绪间,李旭再查看情报——
    【……富集大量矿物质和微量元素……对厌食症有很好的治疗作用】
    “难道……重点不是口感,而是药效?“
    他若有所思地看著碗里难以下咽的粥。
    或许这种大米本就不是用来当主食的,而是像药材一样,重点是药效?
    正琢磨著,手机突然响了。
    “小旭啊,你怎么又关门了?“电话那头,李阿姨的声音带著埋怨,“现在这条街上只有你一家诊所,正是你出名的好时候,你可以要好好干,不要三心二意的!“
    “李姨,我今天有点事,你找我有事?“
    “是有事。“李阿姨道明来意,“我跟你说,我表侄女还没有男朋友,那姑娘长得可水灵了!比明星还漂亮,你一眼就能相中!我周末打算带她去你那看病,你可得好好表现!“
    李旭哭笑不得:“李姨,我真不用……“
    “什么不用!你都多大了?“李阿姨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,“就这么定了!周六上午,记得穿精神点!“
    电话啪地掛断。
    李旭无奈地摇摇头,李阿姨太热情了。
    不过,他也很好奇,想看看对方到底多漂亮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。
    王秀兰推开女儿的房门,一股浓重的香水味扑面而来。
    郑雯雯正对著梳妆镜涂口红,镜中的女孩有著精致的瓜子脸,大眼睛水灵灵的,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,一头栗色的大波浪捲髮披散在肩头,衬得脖颈修长。
    “雯雯,妈跟你说个事。“王秀兰坐到床边,语气难得柔和。
    “什么事啊?“郑雯雯头也不回,专心勾勒著唇线。
    “你表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,是个中医,自己开诊所的......“
    “中医?“郑雯雯手上的动作一顿,从镜子里瞥了母亲一眼,“妈,你让我嫁个乡下郎中?“
    “什么乡下郎中!“王秀兰急了,“人家李大夫年轻有为,一剂药能卖五万多!你表姑亲眼看见的!“
    郑雯雯嗤笑一声:“吹牛吧?什么药能值五万?“
    她转过身,露出那张妆容精致的脸,“我在魔都见的富二代,隨便一顿饭就......“
    “別提你那些富二代了!“王秀兰打断她,“你都二十五了,在魔都混了三年,带回来什么了?连个正经男朋友都没有!“
    郑雯雯脸色一僵。
    这是她的痛处——在魔都那几年,她確实认识了不少有钱人,可那些人要么只想玩玩,要么早就有了门当户对的未婚妻。
    “这次不一样,“王秀兰压低声音,“我听你表姑说,这李大夫父母双亡,家里就他一个,诊所生意又好......“
    郑雯雯突然咳嗽起来,脸颊泛起不正常的潮红。
    “又发烧了?“王秀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,“自从你从魔都回来,这低烧就没断过。正好周末去相亲,顺便让他给你看看病,又不用花钱。“
    郑雯雯望著镜中的自己——儘管化了妆,还是能看出眼下的青黑和病態的苍白。
    这该死的低烧已经持续两周了,她想起好姐妹也是同样的病症,结果去医院检查......
    她不敢去医院。
    生怕有什么不好的病。
    想了想,郑雯雯鬆口,“好吧,我去见见这个神医。“
    她心里打著算盘:要是真像母亲说的那么有钱,暂时安定下来也不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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