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一股比上次杀狼时更加庞大,精纯的暖流涌入体內,陈锋感觉肩膀的剧痛瞬间减轻了大半,
    那股脱力感也迅速消退。
    而且听觉,视觉似乎又上了一个台阶,甚至能听到百米外松鼠啃松塔的声音。
    “呼,好险。”
    陈锋从雪堆里爬出来,看著这头比自己还大的黑傢伙,心有余悸地抹了一把冷汗。
    这要是稍微偏一点,哪怕只是打在肩膀上,这熊临死反扑的一巴掌也能把他拍成肉泥。
    他走过去,用脚踢了踢熊头。
    死的透透的。
    “发財了。”
    陈锋咧嘴笑了。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一头黑瞎子全身都是宝。
    熊掌那是国宴级的美食,熊肉虽然粗但胜在量大管饱,熊皮能做褥子大衣。
    最值钱的是那个熊胆。
    这可是真正的金胆,透亮如琥珀,在这个没有人工合成熊去氧胆酸的年代,这就是救命的神药,也
    是黑市上的硬通货。
    比那张紫貂皮还要贵重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不过,处理这头四五百斤的大傢伙,是个大工程。
    这么大的傢伙,陈锋一个人是根本弄不回去的。
    只能先用侵刀剖开熊腹,小心翼翼地將那颗拳头大小、泛著金黄色光泽的熊胆取了出来。
    这玩意儿娇贵,要是弄破了或者沾了油那就废了。
    他用隨身带的油纸层层包好,贴身放进內兜里。
    然后砍下四只熊掌,又割下两大块最好的里脊肉和后腿肉,大概有个五六十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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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剩下的只能先埋在雪里。
    还特別做了个记號。
    免得回头找不到了。
    那可就太亏了。
    都是肉啊。
    这也就是冬天能这么做,因为温度够冷,是个天然的大冰箱。
    要是夏天早就臭了,或者被別的野兽糟蹋了。
    弯腰背著有几十斤重的背篓,下一秒,陈锋微微扬眉。
    居然感觉比之前轻鬆多了。
    果然,经过两次山灵之气的强化,体能已经远超常人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回到靠山屯时,又是引起了一阵轰动。
    虽然陈锋没把整头熊拖回来,但他背后那巨大的熊掌和还在滴血的肉块,足以说明一切。
    “天爷啊,我没眼花吧?那是熊掌吗?”
    “这小子是真成精了,不仅杀狼,还能杀熊?这是要上天啊!”
    “我看他是被逼急了,你看那小子眼神都和以前不一样的了,气质感觉都变了,仿佛带著一股煞气?”
    陈锋一路无视眾人的目光,径直回到家。
    一进屋,暖气瞬间扑面而来。
    五个妹妹正围在炕桌上,用昨天的花布比划著名做新衣服。
    看到陈锋进来,全都没了动静,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著那个如同血人一样的大哥。
    “哥,你这是……”看到陈锋满身的血,陈云嚇得手里的剪刀都掉了。
    “碰上个不开眼的黑瞎子,顺手收拾了。”陈锋轻描淡写地把那一堆战利品扔在地上,
    几十斤重的肉,被丟到地方,发出沉闷的响声,“今晚咱们吃熊掌,补补身子。”
    “啥?熊掌!”
    听到熊掌,二妹陈霞连忙走了过去,半蹲在地上,还伸手用手指戳了戳那只比她脸还大的熊掌,“这就是传说中皇帝才吃的东西?黑乎乎的能好吃吗?”
    陈锋笑了:“这玩意儿处理起来麻烦,得用蜂蜜和老母鸡汤慢慢煨。不过咱们没那个条件,今晚先红烧著吃。”
    “哥,你这一身血糊淋拉的,快脱下来。” 大妹陈云最先反应过来,捡起地上的剪刀往炕桌一扔,转身就往灶房跑,
    “我这就烧热水,你赶紧把洗洗。”
    三妹陈雨也反应过来了,踩著棉鞋躥到炕边,把堆著的花布往炕梢扒拉:“哥快上炕坐,我给你找乾净衣裳。”
    说著,四妹陈雪就已经端著木盆过来了,盆沿还沾著冰碴子:
    “哥你先擦把脸。”
    “好,我洗洗手,洗洗脸,咱们就来处理熊掌。” 陈锋看了看自己一身血,也怪难受的,
    用胰子洗了三四遍,才把手上还脸上的血渍洗乾净,走过来,就看到陈霞早就蹲在熊掌戳著那厚实的绒毛:“这毛老长了,看来要用火燎唄?我看村里有人家杀羊,剃羊毛都是这样操作的。”
    “不用火燎,用先褪毛焯水,不然一股子腥膻味。”
    “那我去烧火,哥你指挥。”陈霞听到这话就去烧火了。
    最小的陈霜拽著陈锋的衣角,仰著小脸奶声奶气:“哥,我帮你递东西,我眼神好使,能看见小绒毛。”
    陈锋被妹妹们的热乎劲儿逗笑,擼起袖子:
    “行,霞子先烧温水,別烧开,刚冒热气就行,小雨你找把旧刀,等会儿刮毛用。”
    陈霞拿著菜刀在磨刀石上 “霍霍。”
    陈雨把乾净衣裳搭在了炕沿,等一会儿大哥洗好澡就能换,
    “水成了。” 陈霞喊一嗓子,陈云立马端著盆过去,两人合力把熊掌放进温水里。陈锋伸手按了按,指尖能透过毛摸到温热的皮肉,隨即拿起磨好的刀,顺著掌纹一点点往下刮 。
    温水泡过的绒毛一刮就掉。
    等到刮的差不多了,在用火燎一遍,在继续又用刀颳了三遍,
    直到熊掌表面光溜溜的,陈锋才把它放进冷水里泡著:
    “得泡俩钟头,把血水都泡出来,不然燉著发苦。”
    趁等泡著的功夫,陈锋正好洗澡。
    脱了血糊糊的外套,就著陈云烧的热水擦了澡,换上乾净的蓝布褂子,整个人瞬间清爽不少。
    刚出来就看见陈雪在切熊里脊肉,
    “哥,这肉真嫩。” 陈雪举著刀喊,“晚上炒一半,燉一半行不?”
    “中,再把打的飞龙收拾了,燉汤喝。” 陈锋应著,蹲下身给熊掌换水,水里已经浮起一层淡红色的血水。
    两个钟头一晃而过。
    陈锋把泡好的熊掌捞出来,在掌背划了四道深口,刚好能看见里面的骨头,然后扔进沸水锅里,加了把葱段和薑片:
    先焯十分钟,把浮沫撇了。
    焯好的熊掌捞出来过凉水,陈锋把它放进大铁锅里,倒上昨天燉野鸡剩下的汤,又加了点酱油,盐和晒乾的辣椒,“大火烧开,转小火燉俩钟头,燉到能用筷子戳透就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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