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清棠在山谷里待了几日。
    帮著麻辣烫馆把水循环系统装好,也尝试出了最合適的水泥配方。
    在桃源谷找了几个厉害的人,做了一个大大的石碾子,专门用来碾碎水泥用的各种材料。
    这是最费时费力的部分。
    碾碎的粉末掺上铁屑,装进麻袋里。
    攒了几车之后,沈清棠亲自押车带队往盘城走。
    一同带上的还有马铃薯、番薯以及番薯叶子和之前从盘城接过来的几个农人。
    距离攻城已经半年过去,盘城已经看不出战斗的痕跡。
    盘城里大部分是西蒙人,也有一小部分大乾人。
    来盘城的大乾人大多数是商人。
    大都是为了餬口过来,鋌而走险的商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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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是有秦家军坐镇,西蒙人对大乾人包容度很高。
    大乾商人便越来越多。
    他们把西蒙的羊皮、羊肉等带回大乾,把大乾的一些非官方管控的物资倒卖进来。
    对盘城人来说,虽说城池被占领了,但是生活反而比之前便利。
    而且秦家军治下很严,没有士兵来欺压西蒙百姓。
    百姓们渐渐接受了秦家军的统领。
    是以,沈清棠带著车队进城时並未引起太多的注目。
    反倒是守城兵听见沈清棠自报家门嚇得不轻,转身就跑。
    沈清棠不认识守城兵,但是守城兵认识沈清棠。
    他也在大山谷待过几天,很清楚沈清棠在咱家將军面前的份量。
    沈清棠的车队路过县衙门口时停了下来。
    她让春杏去递帖子求见县令。
    盘城的县令是裴鼎。
    裴鼎迎出来时,沈清棠十分意外。
    在她的印象里,裴鼎是个十足的愣头青,固执的有时候想让人灭了他的口。
    这样一个愣头青竟然会亲自出门迎她?
    难道当了县令懂得人情世故了?
    然而裴鼎一开口,沈清棠就知道自己想多了。
    沈清棠福身的姿势都摆到一半了,想著给他行礼,谁知裴鼎看都没看她一眼,衝到后头满载的马车前,一脸兴奋的问:“是番薯和马铃薯到了吗?”
    沈清棠:“……”
    这一刻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个词有了深刻的认识。
    但是得承认,这样的人往往会是一个好官。
    一个好的父母官。
    裴鼎的性格註定了他只能是一个父母官,而不会像陆思明一样有能成为布衣宰相的潜力。
    陆思明会做事也懂人情世故。
    这样的人在向上爬的时候,会在儘量保证不被牵连的情况下,做些无关痛痒的“坏事”来显得自己同流合污。
    他懂奉承懂迎合,也有底线。
    能和直臣做朋友也能和佞臣称兄道弟。
    而裴鼎,在京城的话,大概活不过三个月。
    其中前两个月又二十九天是因为他官职太小没入大部分朝臣的眼。
    车上的农夫嚇得从车上滑下来,侷促到围到沈清棠跟前。
    裴鼎见自己的话无人回应,才扭头张望,於是他终於看见了沈清棠。
    很惊讶的问:“沈东家?你怎么来了?”
    好问题。
    她为什么要来呢?
    沈清棠其实不太喜欢跟愣头青这种人打交道,要平白多费很多口舌。
    关键,讲了不一定有用。
    沈清棠也不想跟裴鼎废话,“我来送番薯和马铃薯。
    车上拉来的马铃薯和番薯都是已经发好芽的,在不伤芽苗的情况下,把番薯切成块栽进地里。应该还能赶上秋收。
    若是赶不上,到时候做点儿保温措施能撑到秋收。
    玉米种子我也带了一些,不过最早得明年春天再种。”
    裴鼎犹豫了下还是问:“沈东家,你会留下来帮著百姓把番薯和马铃薯种好再走?”
    沈清棠摇头,“抱歉,我没那么多时间。不过……”
    她指了指隨车来的农人,“这些农人都是盘城本地的老百姓。他们已经到北川跟著桃源乡的百姓学了一段种番薯和马铃薯。
    等这批番薯和马铃薯收穫之后,他们就能教更多的盘城百姓种植。”
    若论节气,这不是收番薯的时候,也不是种番薯的时候。
    可人能等天,天不会等人。
    沈清棠想著得儘快安抚盘城和禹城的百姓。
    最起码得了民心,秦家军不用担心背腹受敌。
    北川大部分番薯和马铃薯是在户外种的,只有示范和当种子培育的这部分番薯是在大棚里种的,目的就是为了早点收穫,早点捂出新芽让农人们带回来。
    口说无凭。
    只有让这些农人们亲眼见证番薯、马铃薯和玉米的產量,他们才会视若珍宝,才会相信,大乾才是他们的救赎。
    从盘城调人裴鼎是知道的,只是几个百姓的离开又回来不在他关心的范围。
    听完沈清棠的话,才想起来这茬,亮著一双眼连声道:“太好了!太好了!”
    沈清棠让农人们帮著把发芽的番薯和马铃薯搬进县衙。
    这些种子得由县衙安排给谁种,在哪块地里种。
    秋收之后,打的番薯、马铃薯是来年全盘城的种子。
    就在马铃薯將要卸完之际,一人穿城打马而来。
    声音更是快人一步先至。
    “沈清棠!”
    沈清棠循声扭头,一身鎧甲的秦征英姿颯爽的骑在高头大马上。
    他手提长枪,一张被晒黑的脸上平添了不少男子气概。
    “好久不见,可想死小爷了!”
    他身后另外一人,幽幽提醒,“寧王来了!”
    秦征:“……”
    沈清棠顺著声音望向秦征的背后。
    竟然是宋焰。
    沈清棠很惊喜,“宋焰?你也在啊!”
    宋焰是个痛快人,说走就走。
    答应了来秦家军,第二天就领著他一帮兄弟往边关来。
    他的那些铺子和薛林一样,大多数都是抢来的,只有很少一部分有契书。
    他委託沈清棠帮著把那些商铺物归原主。
    属於他的铺子,都卖给了沈清棠。
    沈清棠都还没反应过来,手里多了些铺契,而宋焰已经离开。
    等她追出院门时,宋焰骑在马上,身后跟著一群兄弟。
    虽然他们穿的里胡哨,可到底都是当过兵的,还是很有气势。
    尤其是宋焰,仿佛瞬间脱胎换骨,从一个混混头子变成了一个將领。
    於是,沈清棠只说了一句:“安全第一!”
    宋焰扭头朝她咧嘴挥了挥手,策马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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